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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火浇注料筑炉施工技术规范

发表时间:2023-09-25 文章出处:浇注料耐火砖厂家
耐火浇注料的筑炉施工技术规范
1.1搅拌耐火浇注料用水,应采用洁净水。沿海地区搅拌用水应经化验,其氯离子(C1-)浓度不应大于300mg/L。

1.2浇注用的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,支模尺寸应准确,并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变形。
模板接缝应严密,不漏浆。对模板应采取防粘措施。与浇注料接触的隔热砌体的表面,应采取防水措施。

1.3耐火浇注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。搅拌时间及液体加人量应严格按施工说明执行。变更用料牌号时,搅拌机及上料斗、称量容器等均应清洗干净。

1.4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,应在30min内浇注完,或根据施工说明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完。已初凝的浇注料不得使用。
1.5耐火浇注料中钢筋或金属埋设件应设在非受热面。钢筋或金属埋设件与耐火浇注料接触部分,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膨胀缓冲层。
    注:普通钢筋的使用温度不应超过350℃。

1.6整体浇注耐火内衬膨胀缝的设置,应由设计规定。对于黏土质或高铝质的耐火浇注料等,当设计对膨胀缝数值没有规定时,每米长的内衬膨胀缝的平均数值,可采用下列数据:
1黏土耐火浇注料为4~6mm;
2高铝水泥耐火浇注料为6~8mm;
3磷酸盐耐火浇注料为6~8mm;
4水玻璃耐火浇注料为4~6mm;
5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为5~8mm。

1.7耐火浇注料应振捣密实。振捣机具宜采用插人式振捣器或平板振动器。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或人工捣固。
    当用插入式振捣器时,浇注层厚度不应超过振捣器工作部分长度的1.25倍;当用平板振动器时,其厚度不应超过200mm。自流浇注料应按施工说明执行。
    隔热耐火浇注料宜采用人工捣固。当采用机械振捣时,应防止离析和体积密度增大。

1.8耐火浇注料的浇注,应连续进行。在前层浇注料凝结前,应将次层浇注料浇注完毕。间歇超过凝结时间,应按施工缝要求进行处理。施工缝宜留在同一排锚固砖的中心线上。

1.9耐火浇注料在施工后,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养护。如无特殊规定,可按表4.2.9的规定进行。
耐火浇注料养护期间,不得受外力及振动注:
表1.9 耐火浇注料的养护制度
项目 结合剂 氧护环境 适宜养护温度(℃) 养护时间(d)
1 结合粘土 干燥养护 15~35 3天以上
2 高铝水泥 潮湿养护 15~25 3天以上
3 磷酸 干燥养护 20~35 3~7天
4 水玻璃 干燥养护 15~30 7~14天
5 硅酸盐水泥 潮湿养护
蒸汽养护
15~25
60~80
7天以上
0.5~1.0天
 
注:1潮湿养护应在硬化开始后加以覆盖并浇水,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有足够的潮湿状态为宜。2蒸汽养护的升温速度,宜为10~15℃/h,降温速度不宜超过40℃/h。

1.10不承重模板,应在浇注料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或变形时,才可拆除;承重模板应在浇注料达到设计强度70%之后,才可拆除。
    热硬性浇注料应烘烤到指定温度之后,才可拆模。

1.11浇注料的现场浇注质量,对每一种牌号或配合比,每20m3为一批留置试块进行检验,不足此数亦作一批检验。采用同一牌号或配合比多次施工时,每次施工均应留置试块检验。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,可参照现行的行业标准《黏土质和高铝质致密耐火浇注料》YB/T5083的规定执行。

1.12浇注衬体表面不应有剥落、裂缝、孔洞等缺陷。
    注:可允许有轻微的网状裂纹。

1.13耐火浇注料的预制件,不宜在露天堆放。露天堆放时,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。

1.14起吊浇注料预制件时,预制件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。
    预制件吊运时应轻起轻放,严格按吊装要求操作。
    预制件砌体缝隙的宽度及缝隙的处理应按设计规定。

4.2.15预制件应设有吊装环,吊运预制件应起吊吊装环。
    对于用吊挂砖作传力系统的炉顶预制件,在吊运、安装过程中,要保证每块吊挂砖均衡受力,吊挂砖不得受到冲撞等损伤。炉顶预制件不宜码放,码放时预制件不得直接码放在炉顶预制件的吊挂砖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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