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的施工方案
发表时间:2019-09-26 文章出处:admin
1、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的施工规范
(1)总则:
a. 本规范适用于CFB锅炉用隔热衬里材料,在其它类似工业炉有耐热隔热要求的也可采用此材料。
b. 本材料在施工时的安全技术、劳动保护等方面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。
(2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组成:
轻质集料主要由轻质骨料和粉料组成,供货时以散状组合料形式供货,结合剂和外加剂按组配要求在施工现场加入。
b. 衬里材料的施工可采用手工涂抹法和立模振捣法进行。
c. 衬里材料的施工质量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,本厂提供材料的使用要点及有关注意事项。
d. 衬里材料所用的水泥结合剂采用标号为625#的高铝水泥,其性能必须符合GB201-81《高铝水泥》规定。轻质保温浇注料属于耐火浇注料一种。
(3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试验方法:
a. GB/T5202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稠度测定和试样制备方法》进行。
b. 体积密度按GB/T5200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c. 耐压强度、抗折强度按GB/T5201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常温抗折强度和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d. 烧后线变化率按GB/T5203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线变化率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e. 导热系数应按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标准Q/LIRRB01-89(平板法)。
(4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抽样检验:
同一批产品中任意取样不少4袋衬里材料,并将每袋抽样料一起混拌均匀,按四分法分取样2公斤制成试样进行检验。
(5)衬里施工注意事项
衬里材料施工前,必须完成与施工有关的准备工作,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,配备必须的施工工具。
施工前,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验收,待确认合格
后方可施工。
d. 衬里材料施工时,不得将其它添加剂、水泥、石灰等杂物混入衬里料中,不得任意改变组合料的级配,不得在施工好的衬里表面撒水泥、耐火细粉等。
(6)衬里材料的施工
a. 手工涂抹
① 在搅拌机中,将集料和高铝水泥及外加剂按要求倒入搅拌机中,干混至颜色均匀一致(一般2分钟)。
② 干混均匀的混合料即可加水搅拌,加水时先加入称量水的2/3,再视具体施工要求加入剩余水。
③ 加水的混合料,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(一般为35-40分钟)。
④ 衬里施工时,料粘成团由下往上堆完,用木锤将衬里轻轻敲打,使其密度均匀,敲打时不能将衬里中的骨料砸碎,及时检查衬里厚度,达到规定要求,衬里表面应平整,无裂缝。
⑤ 衬里施工间隙应处理成阶梯形,将接口处理,除去残留物,用水彻底湿润方可进行下部施工。
b. 立模振捣施工
①模板应符合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施工与验收规范》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② 一次装料高度不得超过200mm,采用手工捣制,也可采用插入式振动棒进行振捣。
③ 当衬里料达到一定的强度后,方可脱模养护(一般为16h-24h)。
(7)衬里养护
a. 衬里施工完毕脱模后有一定的表面强度后,即可进行雾湿养护。
b. 养护方法:用喷雾器进行人工喷雾,视衬里表面干湿情况,确定喷雾次数,需保持表面潮湿。
c. 养护时间至少在24h以上,原则上每隔30分钟左右喷水一次,但可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增减喷淋次数。
d. 养护完毕后的衬里,应停放3-5天,方可搬动或吊装。
(8)衬里修补
衬修补时,衬里任何需修补的地方应将衬里处理成外小内大的圆形状。修补范围至少应围绕三个保温钉的范围,并将修补地方彻底用水湿润,修补方法同原施工方法相同。
(9)衬里质量检查及验收
a. 衬里质量检查
① 衬里要求外观平整、厚度均匀,用控针检查允许偏差±3mm,并且不应有任何空隙,表面无明显裂纹。
② 衬里应平整密实,无疏松颗粒,烘炉前不应有裂纹存在。
b. 衬里验收
衬里竣工时,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。
① 材料合格证明书
②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
③ 质量检查及修补记录
④ 衬里工程试体试验报告
2、工程验收
本工程验收按现行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》(锅炉机组篇)进行。工程完工后必须交付以下竣工资料:
1、所有使用材料的检验报告、合格证;
2、更改设计的变更单,要画出详图;
3、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;
4、炉墙主要部位的膨胀缝及膨胀间隙记录;
5、施工中所做的保温混凝土、耐磨浇注料、耐火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报告;
6、保温混凝土的配比及耐磨浇注料加水量的记录;
7、炉墙验收记录;
8、烘炉记录;
9、施工记录;
10、竣工图壹套。
3、质量保证措施
3.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强化质保体系运行。
3.1.1在筑炉施工过程中,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,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,将施工中的各个技术环节落实到人;
3.1.2将砌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再分析现状,找出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及措施,并付诸实施,及时解决问题及各项工作都达到优秀,并做好记录和成果总结;
3.1.3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简短的班组长会,总结当天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3.1.4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,总结一周来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,提出积极安全文明生产措施。以保证不发生任何人身、机械及环境污染事故。要把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作为最大的事来抓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。
3.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
各岗位制度要上墙,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,做到各尽其责,各尽其职,确保工程合格率100%,为创优质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现场各主要工程岗位职责如下:
3.2.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与人员、设备的调配;
b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监理公司联系协调;
c 领导制订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管理办法;
d 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对工程质量、工期安全文明生产等负领导责任。
3.2.2项目副经理责任
a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,项目经理缺席时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利;
b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抓好施工进度安排并监督实施、负责原材料采购检查;不影响施工进度,协调各施工班组进行有条不紊地施工。
c 负责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施工;
d 主持召开生产活动分析会和安全文明生产活动会;
e 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3.2.3项目总工岗位责任制
a 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,监督各项技术措施的实施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规范、规程,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;
b 组织工程质量和技术攻关,负责推行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、新材料的试验;
c 指导监督各责任工程师的工作,把好各工序、各环节的质量关;
d 定期审查各种技术和质量报表,提出指导性意见;
e 主持编写工程竣工报告;
f 负责与甲方(建设单位)的技术交接手续;
3.2.4安全员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;
b 检查设备器械的安全运转情况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;防止机械、人身事故的发生;
c 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,并作记录;
d 负责处理人身、机械事故;
e 负责上报安全表。
3.2.5质检员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整个过程的检查记录,对质量负责;
b 负责整个过程的全部记录和各工序的验收工作;
c 做好试块编号,送验工作;
d 经常与建设方,监理单位进行联系,做到及时鉴证;
3.2.6记录员岗位责任制
a 各工作岗位的记录员,在岗位班长的带领下如实、认真、详细地记录,不得弄虚作假;
b 对施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,并进行详尽的记录以供备查。
4、安全、文明施工保证技术措施
4.1根据《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》GB/T28001要求,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的同时,对作业(工程)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危险辨识、风险评优、制定控制风险的安全卫生技术(组织)措施。
4.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岗位培训活动,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;
4.3认真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(或按RCP表要求,根据识别的危险点,拟定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,设置控制方法和责任人),落实必要的“安措”经费,并严格执行;
4.4一切施工活动都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,在施工项目开工前经审批后交施工班组,并在开工前完成交底工作,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均应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上签字后,交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保存及监督检查;
4.5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须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,由专职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向现场人员交底清楚后执行;
4.6设备检修:
a)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,并向现场人详细交底;
b)使用三脚扒杆时,扒杆脚必须稳固,并有可靠防滑措施;
c)在转动、调整、就位、拆装设备部件或在管子对口时,施工人员应协调一致,严禁将手伸入接合面和螺丝孔内。如需清理时就有机取措施;
d)清洗机件应使用无铅汽油或煤油。清洗地点严禁烟火。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擦拭干净。
e)设备组织支架、组合平台、组件的临时加固方法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等均应有设计并经审批。临时加固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;
f)严禁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。管口朝上的均应加盖或加塞;
g)在炉膛、烟道及金属容器内,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,外面应有人监护;工作完毕后,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,检查确实无人和工器具、材料留在内部且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封闭;
h)施工时,平台、栏杆、梯子、架子应到位,保证施工安全。
i)严禁在设备未连接或未固定好的情况下,进行施工;
j)施工期间,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,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;
k)施工使用的悬吊式脚手架,每移至一个水平工作后应固定好,防止晃动;
1)燃烧室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。如需交叉作业时,必须搭设严密、牢固的隔离层,并铺以石棉布等防火材料;不得以安全网代替隔离层;
4.7高空作业:
脚手架、高登等要先认真检查,看是否绑扎结实,有无糟污;楼板孔洞需用牢固的盖板盖好,不得随意挪动,避免发生人、物坠落事故。高空作业必须穿戴安全带。梯子不得缺档,不得垫高使用,木双梯使用时,上端要扎牢,下端要防滑;
4.8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:
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《施工现场临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,要设置安全型配电箱,线路上必须设立二级漏电保护装置,非电工人员不准接临时电源,用电设备要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。各种电动机械设备,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。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。手持电动工具,必须装设触(漏)电保护器。在夜间施工,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,在沟、槽、坑、洞及危险处应设红灯示警,防止人员伤亡。照明灯应悬挂在干燥、安全可靠处,严禁随意设置。电气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、漏电,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。
4.9恶劣气候作业:
遇有雨、雪、霜等天气,作业前,须将冻、霜、雪、水及时清理干净,必须采取防滑措施。遇有六级以上(含)六级大风时,禁止吊装作业。夏季炎热天气作好降温措施。
4.10粉尘作业:
严格执行《粉尘作业安全管理标准》,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,加强过程控制,有效落实技术措施;
4.11消防措施:
a)建立健全消防组织,专职消防人员要经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;严格执行防火、防爆安全管理制度,认真落实动火工作票的各项安全措施,及时办理或终结有关工作票;
b)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,动火负责人(施工负责人)、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“动火证”的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,凡内容有不完善的方面,必须及时向“动火证”签发部门提出,严禁盲目施工。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、监火人员,动火完毕,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后,方可离开现场。
c)仓库、料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,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,并标时明确,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材料,危险品要单独存放。施工现场及存放易燃物品的设施内,冬季严禁烤火或用电炉,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;
d)施工现场应配制必要的消防设施,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;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,消防用砂保持充足和干燥。消防砂箱、消防桶和消防铲、斧把上应涂红色;
e)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、本部位配置的各路灭火设施的性能、布置和适用范围,并掌握其使用方法。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显见易取之处,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或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。灭火器应每月检查一次,定期更换药剂,并打好铅封,实行挂牌制,保持清洁;
f)充油、储油设备不应潜油,排水沟、电缆沟、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,不在用汽油洗刷、煤油洗手,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,严禁随意倾倒。工作间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,清除火险隐患。
g)临时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,并经单位保卫(消防)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同意;在高温管道附近宜设金属脚手架时应采取防火措施,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;
h)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,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,防止产生电火花;
i)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、乙炔、煤气、液化气等设备和管子线上;
j)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。不得把重物、热物压在软管上,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,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;
k)重点要害部分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,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;
1)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(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,有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)不能焊割;
m)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、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;
n)盛装过易燃、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;
o)可燃物品(如塑料、纸箱、油漆、沥清等)多的部位,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,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;
P)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,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;
q)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不能焊割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(如刷漆等)不能割;
r)使用中的氧气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,安设在露天的气瓶,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,以免受到阳光曝晒;
s)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,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,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米以上距离。乙炔气瓶上应有阻火器,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,以防止阻火器失灵;
t)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,应首选断开电源,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、1211灭火器灭火;
u)电焊软线冒烟、着火、应断开电源,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或水沿电焊软线喷洒灭火。
(1)总则:
a. 本规范适用于CFB锅炉用隔热衬里材料,在其它类似工业炉有耐热隔热要求的也可采用此材料。
b. 本材料在施工时的安全技术、劳动保护等方面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。
(2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组成:
轻质集料主要由轻质骨料和粉料组成,供货时以散状组合料形式供货,结合剂和外加剂按组配要求在施工现场加入。
b. 衬里材料的施工可采用手工涂抹法和立模振捣法进行。
c. 衬里材料的施工质量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,本厂提供材料的使用要点及有关注意事项。
d. 衬里材料所用的水泥结合剂采用标号为625#的高铝水泥,其性能必须符合GB201-81《高铝水泥》规定。轻质保温浇注料属于耐火浇注料一种。
(3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试验方法:
a. GB/T5202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稠度测定和试样制备方法》进行。
b. 体积密度按GB/T5200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c. 耐压强度、抗折强度按GB/T5201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常温抗折强度和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d. 烧后线变化率按GB/T5203-93《致密耐火浇注料线变化率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e. 导热系数应按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标准Q/LIRRB01-89(平板法)。
(4)隔热轻质保温浇注料抽样检验:
同一批产品中任意取样不少4袋衬里材料,并将每袋抽样料一起混拌均匀,按四分法分取样2公斤制成试样进行检验。
(5)衬里施工注意事项
衬里材料施工前,必须完成与施工有关的准备工作,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,配备必须的施工工具。
施工前,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验收,待确认合格
后方可施工。
d. 衬里材料施工时,不得将其它添加剂、水泥、石灰等杂物混入衬里料中,不得任意改变组合料的级配,不得在施工好的衬里表面撒水泥、耐火细粉等。
(6)衬里材料的施工
a. 手工涂抹
① 在搅拌机中,将集料和高铝水泥及外加剂按要求倒入搅拌机中,干混至颜色均匀一致(一般2分钟)。
② 干混均匀的混合料即可加水搅拌,加水时先加入称量水的2/3,再视具体施工要求加入剩余水。
③ 加水的混合料,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(一般为35-40分钟)。
④ 衬里施工时,料粘成团由下往上堆完,用木锤将衬里轻轻敲打,使其密度均匀,敲打时不能将衬里中的骨料砸碎,及时检查衬里厚度,达到规定要求,衬里表面应平整,无裂缝。
⑤ 衬里施工间隙应处理成阶梯形,将接口处理,除去残留物,用水彻底湿润方可进行下部施工。
b. 立模振捣施工
①模板应符合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施工与验收规范》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② 一次装料高度不得超过200mm,采用手工捣制,也可采用插入式振动棒进行振捣。
③ 当衬里料达到一定的强度后,方可脱模养护(一般为16h-24h)。
(7)衬里养护
a. 衬里施工完毕脱模后有一定的表面强度后,即可进行雾湿养护。
b. 养护方法:用喷雾器进行人工喷雾,视衬里表面干湿情况,确定喷雾次数,需保持表面潮湿。
c. 养护时间至少在24h以上,原则上每隔30分钟左右喷水一次,但可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增减喷淋次数。
d. 养护完毕后的衬里,应停放3-5天,方可搬动或吊装。
(8)衬里修补
衬修补时,衬里任何需修补的地方应将衬里处理成外小内大的圆形状。修补范围至少应围绕三个保温钉的范围,并将修补地方彻底用水湿润,修补方法同原施工方法相同。
(9)衬里质量检查及验收
a. 衬里质量检查
① 衬里要求外观平整、厚度均匀,用控针检查允许偏差±3mm,并且不应有任何空隙,表面无明显裂纹。
② 衬里应平整密实,无疏松颗粒,烘炉前不应有裂纹存在。
b. 衬里验收
衬里竣工时,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。
① 材料合格证明书
②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
③ 质量检查及修补记录
④ 衬里工程试体试验报告
2、工程验收
本工程验收按现行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》(锅炉机组篇)进行。工程完工后必须交付以下竣工资料:
1、所有使用材料的检验报告、合格证;
2、更改设计的变更单,要画出详图;
3、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;
4、炉墙主要部位的膨胀缝及膨胀间隙记录;
5、施工中所做的保温混凝土、耐磨浇注料、耐火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报告;
6、保温混凝土的配比及耐磨浇注料加水量的记录;
7、炉墙验收记录;
8、烘炉记录;
9、施工记录;
10、竣工图壹套。
3、质量保证措施
3.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强化质保体系运行。
3.1.1在筑炉施工过程中,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,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,将施工中的各个技术环节落实到人;
3.1.2将砌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再分析现状,找出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及措施,并付诸实施,及时解决问题及各项工作都达到优秀,并做好记录和成果总结;
3.1.3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简短的班组长会,总结当天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3.1.4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,总结一周来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,提出积极安全文明生产措施。以保证不发生任何人身、机械及环境污染事故。要把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作为最大的事来抓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。
3.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
各岗位制度要上墙,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,做到各尽其责,各尽其职,确保工程合格率100%,为创优质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现场各主要工程岗位职责如下:
3.2.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与人员、设备的调配;
b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监理公司联系协调;
c 领导制订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管理办法;
d 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对工程质量、工期安全文明生产等负领导责任。
3.2.2项目副经理责任
a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,项目经理缺席时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利;
b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抓好施工进度安排并监督实施、负责原材料采购检查;不影响施工进度,协调各施工班组进行有条不紊地施工。
c 负责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施工;
d 主持召开生产活动分析会和安全文明生产活动会;
e 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3.2.3项目总工岗位责任制
a 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,监督各项技术措施的实施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规范、规程,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;
b 组织工程质量和技术攻关,负责推行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、新材料的试验;
c 指导监督各责任工程师的工作,把好各工序、各环节的质量关;
d 定期审查各种技术和质量报表,提出指导性意见;
e 主持编写工程竣工报告;
f 负责与甲方(建设单位)的技术交接手续;
3.2.4安全员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;
b 检查设备器械的安全运转情况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;防止机械、人身事故的发生;
c 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,并作记录;
d 负责处理人身、机械事故;
e 负责上报安全表。
3.2.5质检员岗位责任制
a 负责整个过程的检查记录,对质量负责;
b 负责整个过程的全部记录和各工序的验收工作;
c 做好试块编号,送验工作;
d 经常与建设方,监理单位进行联系,做到及时鉴证;
3.2.6记录员岗位责任制
a 各工作岗位的记录员,在岗位班长的带领下如实、认真、详细地记录,不得弄虚作假;
b 对施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,并进行详尽的记录以供备查。
4、安全、文明施工保证技术措施
4.1根据《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》GB/T28001要求,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的同时,对作业(工程)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危险辨识、风险评优、制定控制风险的安全卫生技术(组织)措施。
4.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岗位培训活动,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;
4.3认真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(或按RCP表要求,根据识别的危险点,拟定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,设置控制方法和责任人),落实必要的“安措”经费,并严格执行;
4.4一切施工活动都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,在施工项目开工前经审批后交施工班组,并在开工前完成交底工作,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均应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上签字后,交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保存及监督检查;
4.5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须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,由专职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向现场人员交底清楚后执行;
4.6设备检修:
a)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,并向现场人详细交底;
b)使用三脚扒杆时,扒杆脚必须稳固,并有可靠防滑措施;
c)在转动、调整、就位、拆装设备部件或在管子对口时,施工人员应协调一致,严禁将手伸入接合面和螺丝孔内。如需清理时就有机取措施;
d)清洗机件应使用无铅汽油或煤油。清洗地点严禁烟火。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擦拭干净。
e)设备组织支架、组合平台、组件的临时加固方法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等均应有设计并经审批。临时加固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;
f)严禁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。管口朝上的均应加盖或加塞;
g)在炉膛、烟道及金属容器内,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,外面应有人监护;工作完毕后,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,检查确实无人和工器具、材料留在内部且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封闭;
h)施工时,平台、栏杆、梯子、架子应到位,保证施工安全。
i)严禁在设备未连接或未固定好的情况下,进行施工;
j)施工期间,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,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;
k)施工使用的悬吊式脚手架,每移至一个水平工作后应固定好,防止晃动;
1)燃烧室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。如需交叉作业时,必须搭设严密、牢固的隔离层,并铺以石棉布等防火材料;不得以安全网代替隔离层;
4.7高空作业:
脚手架、高登等要先认真检查,看是否绑扎结实,有无糟污;楼板孔洞需用牢固的盖板盖好,不得随意挪动,避免发生人、物坠落事故。高空作业必须穿戴安全带。梯子不得缺档,不得垫高使用,木双梯使用时,上端要扎牢,下端要防滑;
4.8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:
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《施工现场临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,要设置安全型配电箱,线路上必须设立二级漏电保护装置,非电工人员不准接临时电源,用电设备要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。各种电动机械设备,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。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。手持电动工具,必须装设触(漏)电保护器。在夜间施工,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,在沟、槽、坑、洞及危险处应设红灯示警,防止人员伤亡。照明灯应悬挂在干燥、安全可靠处,严禁随意设置。电气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、漏电,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。
4.9恶劣气候作业:
遇有雨、雪、霜等天气,作业前,须将冻、霜、雪、水及时清理干净,必须采取防滑措施。遇有六级以上(含)六级大风时,禁止吊装作业。夏季炎热天气作好降温措施。
4.10粉尘作业:
严格执行《粉尘作业安全管理标准》,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,加强过程控制,有效落实技术措施;
4.11消防措施:
a)建立健全消防组织,专职消防人员要经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;严格执行防火、防爆安全管理制度,认真落实动火工作票的各项安全措施,及时办理或终结有关工作票;
b)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,动火负责人(施工负责人)、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“动火证”的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,凡内容有不完善的方面,必须及时向“动火证”签发部门提出,严禁盲目施工。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、监火人员,动火完毕,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后,方可离开现场。
c)仓库、料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,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,并标时明确,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材料,危险品要单独存放。施工现场及存放易燃物品的设施内,冬季严禁烤火或用电炉,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;
d)施工现场应配制必要的消防设施,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;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,消防用砂保持充足和干燥。消防砂箱、消防桶和消防铲、斧把上应涂红色;
e)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、本部位配置的各路灭火设施的性能、布置和适用范围,并掌握其使用方法。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显见易取之处,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或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。灭火器应每月检查一次,定期更换药剂,并打好铅封,实行挂牌制,保持清洁;
f)充油、储油设备不应潜油,排水沟、电缆沟、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,不在用汽油洗刷、煤油洗手,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,严禁随意倾倒。工作间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,清除火险隐患。
g)临时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,并经单位保卫(消防)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同意;在高温管道附近宜设金属脚手架时应采取防火措施,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;
h)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,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,防止产生电火花;
i)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、乙炔、煤气、液化气等设备和管子线上;
j)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。不得把重物、热物压在软管上,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,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;
k)重点要害部分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,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;
1)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(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,有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)不能焊割;
m)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、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;
n)盛装过易燃、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;
o)可燃物品(如塑料、纸箱、油漆、沥清等)多的部位,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,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;
P)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,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;
q)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不能焊割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(如刷漆等)不能割;
r)使用中的氧气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,安设在露天的气瓶,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,以免受到阳光曝晒;
s)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,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,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米以上距离。乙炔气瓶上应有阻火器,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,以防止阻火器失灵;
t)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,应首选断开电源,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、1211灭火器灭火;
u)电焊软线冒烟、着火、应断开电源,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或水沿电焊软线喷洒灭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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